原来初中毕业生是不能读所谓的“警察”学校的,警察是属于公安系统,必须要全日制大专或者本科毕业, 然后考取公务员,按需求分配,才是真正的公安民警。
在社会上初中毕业的同学要注意一种陷阱,什么陷阱呢?平时会有一些中专或者技校,打着“司法警务专业”的名义,吹嘘自己学校毕业了就可以做警察了,你想想都不可能了,如果你还傻傻的去到那些技校,到时你可能连工作也找不到。
所以立志要当警察的同学,还是努努力考上高中,再考上大学,或者还可以为自己的梦想奋斗。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初中毕业,考不到高中了,又有警察梦,那怎么办好呢?小伙伴不用着急,今天小编还有一种办法,我们今天就以广东省为案例,其实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的同学不用着急,还是有出路的。就是广东省户口可以报读中专或者中职,或者技校。毕业了可以参加3+证书考试,考上了大学,可以选择司法警务的专业,这样毕业后,毕竟是全日制大专,这样就可以去参加公务员考试了。
要是问哪里有司法警务专业的中专呢?小编主页就有,相关于初中毕业就读 司法警务专业的学校。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读高中,是考大学,读中专,也是可以考大学的。
第一小节:能够便捷入警的专业有:5个
只有以下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才能便捷入警:
1、刑事执行
2、行政执行
3、刑事侦查技术
4、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5、司法信息安全
第二小节:就业
目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可通过便捷入警机制成为编制警察,入警率有30%-50%。入警率虽然比不过广东警官学院,但也不算差了。
毕竟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对高考分数的要求,算是比较低的。这点跟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高要求”不一样,如果高考分数超过400分,报考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被录取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所以,对于成绩不理想的学子而言,这算是进入体制内就业的好机会吧。
当然了,如果能优先考虑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选择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肯定会更好一点,入警率在90%以上。这意味着,在广东警官学院入警概率大大增加,正常上课,正常学习,毕业时基本上都可以入警。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每年招生人数并不多,如2021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只招收了300人,文科生120人,理科生180人。总而言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适合成绩不是很理想的学子报考,从2021年录取情况来看,超过400分被录取的概率很高。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近年毕业生就业单位(部分):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广州白云机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广州市铁路公安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各区公安分局、深圳盐田法院、广州海事法院、东莞市第一、二、三人民法院、东莞市公安局、深圳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广州市刑警支队、深圳龙华区人民法院、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机场公安局、南航保卫部、白云分局特警大队、天河区法院、白云区法院、南方公证处、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各地市公安局、广东各地司法行政系统、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广东穗新律师事务所、广东臻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万方律师团、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嘉进律师事务所、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东莞康怡等省内司法鉴定机构等。
第三小节:外语要求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四小节:身体条件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监狱、戒毒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2)体重: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4)色觉:无色盲、色弱。
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五小节: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提前批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根据教育部《200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 、高中毕业;
3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4 、未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 20 周岁);
(二)招生条件
1 、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除按《200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 5 条、第 6 条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2 、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 4.9 ( 0.8 )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 4.8 ( 0.6 )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一)宣传与报考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和招生院校要积极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应予以协助,向考生讲解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2 、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应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具体办法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决定。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报考其他高等学校。
3 、对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招生人员可到考生所在地和有关中学,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1 、面试与体能测试的区域和时间由公安普通高等学校与地方招办商定并予以公布,原则上在 5 月中旬之前结束。
2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公安普通高等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由各省招办负责监督。
3 、面试、体能测试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当场公布结果。
4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5 、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6 、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使用统一制式表格(见附件二)。
(三)录取
1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提前录取。
2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 120 %范围调档,择优录取。
3 、女生比例不超过 15 %。
4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高等学校的录取。如完不成计划,允许调剂到其他省、市、自治区。
5 、为了做好录取工作,各地招生办公室须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名单(含姓名、住址、考分、年龄等情况)在录取前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招生院校,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按本、专科毕业生待遇分配在公安机关工作。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与公安院校联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和处理招生遗留问题。经协商,招生院校也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其代招学生。参加招生的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一)在招生工作中,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注意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循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凡违反本规定,除追究当事人责任之外,还将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本办法由公安部、教育部负责解释。